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报到时间:3月24日,8:00-9:00
报到地点:化学楼123办公室
报到当天确定笔试地点、面试地点及顺序等信息,详情请见化学楼123室外公示栏。
二、复试准备
1.考生须在3月23日前,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缴纳复试费100元,网址http://2023.zs.graduate.bnu.edu.cn/page/sf/fsjs_index。缴费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2.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
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③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还需提供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5)能够证明其在校期间的科研、学习、活动等能力的个人简历等材料。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三、招生计划
四、复试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复试满分值为300分,180分(不含)以下为不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为复试不合格。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分。
五、录取办法
化学专业01-06方向整体排序,07方向单独排序,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按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应急联系方式
考生复试过程中,如遇突发状况,请及时与学院联系。
联系人:贺老师;
化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化学楼123室;
咨询电话:010-58809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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