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金融硕士项目硕士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1. 各专业(项目)考生入围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项目名称)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025100 |
金融硕士 |
369 |
50 |
50 |
90 |
80 |
2. 总成绩计算办法和排序规则
1)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
2)总成绩计算方式: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即为考生的总成绩,按满分为1000分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满分为100分计。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4.5
3)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4)复试中,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5)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 组织形式:
资格审查和复试考核形式均通过现场形式进行。复试地点在校本部(北京),具体地址以邮件通知为准。
4. 缴纳复试费
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完成复试费缴费,费用标准为100元。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5. 考生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考生需按我院要求在资格审查前登陆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相关材料,在资格审查现场展示或提交原件材料。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1)提交电子版材料:请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在3月20日12:00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在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内完成以下材料提交。
(1) 初试准考证;
(2) 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必须在有效期内);
(3) 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4)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5) 考生中文自述:请用1000字对本人情况进行介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背景、研究经验、人生经历以及未来的学习和职业计划等;
(6) 中、英文个人简历(各限一页A4纸);
(7)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承诺书》(考生本人签名);
(8) 考生认为其他必要的补充资料。
2)现场资格审查时需展示或提交以下材料:
(1) 初试准考证;
(2) 有效身份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
(3) 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4)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本科成绩单原件将在资格审查时收取。
6. 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
时间:3月23日,具体方式及要求以邮件通知为准。
2)笔试:
形式:笔试考核方式为材料审核评分,满分100分。
材料提交时间:请在3月20日12:00前在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内提交。
考查内容:具体材料要求以邮件通知为准。
3)面试:
请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初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前将进行身份核实,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思想状况、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满分为100分。
时间:3月23日,具体方式及要求以邮件通知为准。
7. 复试考核注意事项:
1) 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政策法规”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2) 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3) 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 未尽事宜参见学校相关招生规定。
6)公示期:十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李华楼B101硕士项目办公室金融硕士项目
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89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