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公共管理学院 硕士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1. 公共管理专业(120400)考生入围复试分数线
1)硕士研究生:
初试总分:不低于 365 分;政治:不低于 60 分;英语:不低于 70 分;业务课一:不低于 90 分;业务课二: 不低于 90 分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初试总分:不低于 355分;政治:不低于 60分;英语:不低于 70 分;业务课一:不低于 90 分;业务课二: 不低于 90分
符合教育部当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20日下午17:00前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ndLogin),按照要求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2. 总成绩计算办法和排序规则
总成绩(满分1000 分)=初试总分+复试笔试成绩×1+面试成绩×4
按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 组织形式
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统考学术硕士复试资格审查、复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
4. 缴纳复试
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完成复试费缴费,费用标准为100元。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5. 考生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考生须于2023年3月20日17:00前在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并备好原件供现场资格审查使用。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
3)考生简历及个人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4)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6)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6. 复试安排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3月24日上午,公管学院
资格审查方式:现场资格审查,入围复试的考生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3月24日上午,公管学院
笔试方式:现场笔试,科目《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3月24日下午,公管学院
面试方式:现场面试(具体时间段另行通知)
面试环节:场外:阅读材料(中英文,5分钟);场内:面试考核(20分钟,包括自我介绍、回答问题、英文水平测试)
7. 复试考核注意事项: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诚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我校及学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而我校不予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外校调剂单位。未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的统考考生和报考我校的单考考生均不得调剂。
8. 咨询、申诉及监督:
1)信息查询
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学院网站查询。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tsinghua.edu.cn
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生栏目网址:https://www.sppm.tsinghua.edu.cn/jy/sss.htm
考生参加复试前请务必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ndLogin)“政策法规”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2)申诉
申请人对学院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联系方式
北京市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学办公室(邮编 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85603
学院咨询、申诉邮箱:fcx@tsinghua.edu.cn
研招办申诉邮箱:yanzhaoban@mail.tsinghua.edu.cn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